兼差殺人 (六)

Saturday, February 5, 2011
『我還這麼年輕,萬一就這麼莫名其妙地死了,好像很慘。』

『報紙上的訃告應該會用“英年早逝”吧。畢竟“天妒英才”太過抬舉我了。』

『最近經濟環境這麼糟糕,大家也未必有閒錢刊登這些廣告吧。』

『話說回頭,現在我也勉強算是個有錢人了。』家俊對著電腦傻笑。

靈感這回事向來難以解釋。也許是補充了足夠糖分吧,家俊突然靈機一閃,計上心頭。

『我可以把殺了色魔這件事外包出去。找幾個亡命之徒,六十萬應該綽綽有餘。之前怎麼沒想到。』家俊沾沾自喜,彷彿已經可以看見另外那兩百四十萬在不久後出現在他的戶口裡。

但家俊平時的生活圈子裡,並沒有認識到小混混。突然要買兇殺人,都不知從何開始。

『壞人通常幹哪一行呢?』家俊陷入沉思。『應該不外乎是黃賭毒吧。找龜公和吃軟飯的去殺人好像很勉強。開賭場這麼好賺,也沒必要去冒險殺人。毒販又太過危險了。』

看來只好從周邊行業著手。而最容易找到的就是高利貸了,出外兜個圈就能拿到大量的聯絡電話。時間不早了,家俊決定先休息,明天再行動。

第二天,家俊很輕易地就在街上得到了找到很多高利貸的電話號碼。正想撥電出去,突然想到另外一個問題。萬一警方找到了這些兇手,然後他們把我供出來,那不就糟糕了?

要怎麼在對方不知道自己的身份的情況下買兇殺人。這並不容易。

不能用手提電話去聯絡,還可以用公共電話。但不見面的情況下要得到對方信任而去行凶,也沒那麼簡單。如果成功僱用到殺手,付錢的時候,銀行轉賬還是會暴露身份。畢竟家俊還沒有那些所謂的瑞士戶口。突然到銀行提出大筆現金,鈔票上的號碼都被記錄著,很容易被警方盯上。

仔細一想,似乎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出現紕漏。

如果要讓整個過程盡量在掌控範圍內,最穩當的就是自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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