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差殺人 (七)

Sunday, February 6, 2011
『好,自己來。』一旦決定了,心中反而輕鬆起來。家俊找了個咖啡廳,打開手提電腦,重新研究變態色魔的資料。

雖然因為證據不足而被釋放,但這色魔也已是聲名大噪。基本上已經沒有人願意僱用他了。根據資料顯示,目前他處於遊手好閒的狀態。不外乎是幹些破屋行竊的勾當。有點錢後的消遣,也就只是到地下賭場去賭兩手碰運氣或到些聲色場所買酒找女人。

簡單來說,那是行屍走肉的生活。

既然已決定自己出手,接下來要想的就是什麼時候,以及怎麼去殺。由於平時要上班,只能在週末動手。當然,申請年假去殺人也不是不行。但一年就那麼十多天年假,請假去殺人實在是很奢侈。雖然有三個月時間,但還是越快越好。要不然目標人物下次行竊時失手被擒,要在警局裡把他幹掉就難上加難了。

至於要怎麼殺。這個就有太多不同的方案了。但開槍殺人就不怎麼可能。一來家俊不知道從哪裡可以買到槍,二來只要有讀推理小說的都知道,開槍後身上會有所謂的硝煙反應,很容易被揭穿。

戴著手套用刀把目標捅死可說是經濟實惠。但近距離接觸對方,難保對方掙扎間會讓兇手的皮膚纖維或毛髮之類的留在現場而讓兇手無所遁形。

開車把對方撞死也不可行。不說萬一自己的車牌號碼被認出,單想到老爺車的維修費就已經頭疼。而把人從高樓推下去,壓壞汽車通常還能得到車險賠償,但一個不巧傷到路人就足以內疚上好一段時間了。

想了很久,家俊腦中大致上已經有了頭緒:用計、用毒。

1 comments:

  • 杉木

    良心殺人的勾當果然不容易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