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就很簡單了。家俊年輕時和一班相當胡鬧的朋友曾經研究過怎麼開鎖。電話卡、鐵線之類的也不需要勞煩“經紀人”去準備。
選了一套冷門電影,先排隊買票看了一遍,記下劇情。然後配合目標人物不在家的時間,上網用信用卡買票,選了個比較靠右的位子。
戴上大墨鏡,粘上假鬍子,穿上手套,家俊很鎮定地潛入色魔的家。打開他那抗高血壓的藥物瓶蓋,裡面剩下四顆藥丸。只要把兩顆包在糖衣裡的砒霜放進去掉包,對方只要吃下一顆就會死翹翹了。
但畢竟是一條人命,家俊難免天人交戰。
足足交戰了十四分鐘。當中的過程,即使最差的小說作者也能寫上好幾段。但那不是重點。
重點是,家俊還是將藥和毒掉包了。
離開後,家俊走到電影院看電影。觀眾極少。他的位置附近都沒有人。
沒有人能為他的不在場作證。但那無所謂。因為也不會有人注意到他是在電影上映了三十分鐘後才入場。那就足夠了。
『下次要做得更完美。』也許,該向“經紀人”買一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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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這篇才叫有意思!害我追了那麼多集。。。
???作者發生什麼事?我才剛剛看得起勁咧!!!
一個字: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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